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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nk小说网 > 谍血未冷 > 第五十三章旅途见闻
 
  这时候的火车座位是份等级的,头等车厢座位宽大,设备华丽,二等车设备略逊于头等车,但也是软垫椅,座位较为宽敞。三等车设备最简单,车座是硬板,到了晚上,灯暗人多,没法看书,没法睡觉。三等车一般紧挨火车头,其次是二等车,最后是头等车,因为离火车头越近,震动越厉害,煤灰飘得越多,发生意外时越危险。不过寒冬时车厢顺序会反过来,因为火车暖气的热水是从锅炉流出的,离火车头越近,暖气越热。

  从北平到沈阳要一天一夜的时间,林森就给几人买了二等卧车的票,大棍子他们四个人正好占了一个车厢,林森和三个陌生人住在一起。他穿一件呢子大衣,头戴一顶可以遮住大半面孔的礼帽,下身穿一条方便活动的马裤,脚踩一双低帮棉皮靴。整个人打扮的成熟了许多,这样在外行事的时候要方便些。

  几人上车时是晚上八点多,晚上睡一觉,第二天下午的时候就到沈阳了。和林森同一个包厢的三人应该是一起的,他们都是一副关外老客的打扮,狗皮帽子羊皮袄,脚下一双兽皮靴。有些奇怪的是三人中为首的那个人,嘴唇发白一脸病态,行动中能看出他是有伤在身,另外两个汉子也有些惊魂未定的感觉。林森感觉他们身上肯定有事,不过在这混乱的年代里,谁身上没点故事呢,所以他也没有过分探究,随便交谈了几句,就躺在铺上休息了。

  林森的压力很大,因为这次行动本身就是一次冒险,还有这么多人的生命都掌握在他的手里,所以他一直在思考着行动的种种细节,没心情和别人聊天解闷。同包厢的三人也明显没有说话的兴致,大家就都安静了下来。火车一路走走停停,时间也越来越晚了。林森此行带了很多武器财物,正好大棍子他们独占了一个车厢,他就把大部分东西放在他们那里,这样就省了守夜的麻烦,大家都可以安心休息。一夜无事,很快天就亮了。

  早晨八点多过了山海关,窗外的景色渐渐荒凉起来。广阔的原野里覆盖着厚厚的积雪,银装素裹之下,天地一片洁白。偶尔路过的村庄正升起袅袅炊烟,正在猫冬的人们还没从过年的喜庆中走出来。林森让茶房倒了杯热水,就着在北平买的面包解决了早饭,然后就坐在车窗旁整理思路。这时和他同车厢的三个老客都去餐车吃饭了,小豆子过来打了个招呼,示意一切顺利。

  过了没一会,出去吃饭的三人慌里慌张的跑回来,直接进了包厢。林森眼光锐利,一错身的之间,在一个汉子的衣角看到了一团新鲜的血迹。没想到自己不想惹麻烦还是撞进了麻烦里,林森不由得开始注意这三个同路人。

  这三人是东北的采参人,领头的外号叫丁大棒槌,两个跟班分别叫王大狗和马大哈。他们这次是带着一根百年老参去北平找买家,没想到对方想要强抢,幸好这三人都有一身好身手,才冲出重围跑了出来,他们连夜赶上火车想要回关外老家,所以才一直提心吊胆的样子。

  这时候的东北有三个职业,是平民百姓参与最多的,分别的采参、打鱼和伐木。而这三个行业里最有的能耐的人就叫“把头”,丁大棒槌就是一个“参把头”。他手下有十几个兄弟,以采参跑山为生。赶上去年的运气好,老天爷赏饭吃,得了这一支重达十两的“参宝”。俗话说“七两为参,八两为宝”,这支百年老参可以说是价值非凡。

  丁大棒槌不想受山货行的盘剥,一心想要卖个大价钱,毕竟这种宝贝几十年也难得一见,遇上出手大方的行家,足够自己和手下的兄弟发一笔大财了。经一个有过几次来往的朋友介绍,说是北平有一位主顾愿意出大价钱买这支参。所以他才带着两个兄弟一路来到北平,想要做成这笔买卖,没想到人家欺他们人生地不熟,竟然想要强抢。三人好不容易才重出重围,丁大棒槌为了掩护兄弟,大腿上还挨了一刀。可是他们也不敢在北平待了,生怕让人夺了宝贝人参,急忙连夜坐火车回去关外老家,就遇上了林森同行。

  他们本以为过了山海关就安全了,这才去餐车吃早饭,可是回来的时候就遇到了麻烦。两个小偷一人做掩护,一人直接对丁大棒槌下手,目标就是他藏在怀里的人参。幸亏王大狗机灵,发现了小偷的动作,三人把两个小偷拖进厕所一顿毒打,问出了主使的就是北平的买家。他们已经派人跟上了火车,还扬言他们一定没命带着人参回去,让三人心惊不已。

  林森能感觉到有人在窥视着附近的几个包厢,可是他不知道事情的缘由,也就没想着参合进去,于是就躲到了餐车,免得池鱼之灾波及到自己。

  餐车是和一等车厢共用的,所以装修的很漂亮。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座椅也都带着厚厚的垫子,一张张圆桌上蒙着洁白的桌布,有侍者打着领结等待着招唤,就像是在餐厅里一样。林森找了个角落,要了一瓶啤酒和几样小吃,慢慢吃喝着消磨时间。

  距他不远的地方坐着一对小夫妻,带着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儿。他们衣着时髦,举止不凡,正耐心的哄着孩子吃蛋糕,身后还有四个保镖样子的壮汉,不时审视地观察着周围的乘客。另一侧坐着一个穿着学生装的男青年,他正翻看着手里的一本杂文小说,面前摆着几盘零食糕点。他身后有一个年轻的少妇,举止有些粗鲁的喝着葡萄酒。她另类的举止吸引了林森的注意,就多看了几眼,不想旁边桌上的几个壮汉纷纷怒目而视,一个脸颊上有道刀疤的汉子喝问道,

  “你瞅啥?”

  林森差点一句“瞅你咋地”就说出口了,可是马上就反应过来这不是段子,这他妈是碰上土匪了,他马上怂怂的低下头,还伸手压了压头上的帽子。

  那些汉子见林森怂了,不屑的撇撇嘴,也没再说什么。反倒是那个少妇恶狠狠的瞪了说话的汉子一眼,他马上也怂怂的低下了头,学着林森样子压了压头上的帽子。这一下把少妇和他的同伴都逗乐了。

  林森拿出纸笔,用只有自己能看懂的方式勾勒着心中的行动计划,想到出神的时候不自觉的在手里转笔,这是他上辈子上学的时候养成的习惯,手里有东西的时候总是想要转一转。花样繁多的转笔方式吸引了餐车中众人的注意,大人们还只是好奇,隔壁桌的那个孩子却不管那么多,噔噔的跑了过来,站在林森身边认真的看着林森手里上下翻飞的那支笔,他的父母就坐着那里微笑着看他。

  林森正想到行动需要的交通工具,就感到有人在拽自己的衣襟,他低头一看,一张胖乎乎的小脸正讨好的对自己笑着,林森抬头看看他父母的方向,见他们没什么表示,就笑着问道,

  “有什么事呀?”

  小胖子小声的问道,

  “叔叔,能教我像你那样吗?”

  林森看他用两只手指笨拙的比划着,才知道他说的是转笔,他伸手抱起这个孩子让他坐在自己的腿上,又给他表演起来,看着那支笔在林森的手里像长了翅膀一样,来回旋转,小胖子拍着手笑了起来,

  “叔叔你真厉害,怎么做的,教教我,教教我好不好?”

  林森见他的父母正微笑着看着自己,那位父亲还点了点头,他也点头回礼,就耐心的教这个小胖子转起笔来。”

  这对年轻的父母分别叫陆鹏翔和丁绮云,是东三省有名的大粮商陆光远的儿子儿媳。陆光远是张大帅的一个远方亲戚,在东三省开了几十家粮店,还供应着东北军的一部分军粮,可是说是家财万贯,有钱有势的人物。

  他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是东北军中的一个团长,二儿子分家立户在口外经营皮货生意,只有陆鹏翔留在身边,帮他管理家里各处的粮店。丁绮云是北平大户丁家的二小姐,两家的联姻可以说是门当户对,珠联璧合。

  二人婚后不久就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这还是陆光远的第一个孙子,所以他就成了老头的心肝宝贝,一直养在自己的身边。从孩子出生就没离开过陆光远,也就一直也没见过外祖父一家,要不是今年实在不能再推脱,老头还舍不得宝贝孙子去北平呢。

  林森不知道与自己同车的这几位都不是普通人物,正在看书的男学生是北平辅仁大学的学生,同时也是吉林境内“绿林好”的大当家翟大龙的儿子翟安文。他身后的少妇是他的亲大嫂,也是绺子“长胜”的大当家黄玉川的闺女黄柔。翟大龙和黄玉川是结拜兄弟,从小就给翟大龙的大儿子翟安武和黄柔定下了娃娃亲,要亲上加亲,结成儿女亲家。

  翟安武和翟安文二人人如其名,老大好武,练的一手好枪法,在“绿林好”里很有威望,翟大龙也准备日后把大当家的位置传给他。弟弟习文,考上了北平的大学,这可真是土匪窝里飞出了金凤凰,说起来的时候总是让翟大龙乐的合不拢嘴。黄柔这个名字却正和她的性格相反,从小在土匪窝里长大的她,也是一身的匪气,骑马打枪样样精通,和翟安武正好是夫唱妇随的一对土匪公婆。

  去年年前的时候,“绿林好”和刘二杆子的“占三山”结了梁子,翟安武在一次冲突中,中埋伏丢了性命,黄柔怀着满腔悲愤,拉来了老爹的“长胜”帮忙,一举打散了“占三山”,可是却被匪首刘二杆子跑了。她不怕刘二杆子找“绿林好“报仇,却怕他对自己这个当学生的弟弟下手,所以特意带人来接他回家。

  本来姐弟二人关系很好,可是因为黄柔心里的怨气太盛,连怼了翟安文几句,二人拌了几句嘴,就分开坐在了两桌。

  这时看着林森哄着孩子玩转笔,黄柔不由得触动了心事。

  “若是安武还在,过两年我也能给他生个大胖小子,到时候咱们一家三口其乐融融该多快活。”

  黄柔狠狠灌了自己一杯酒,斯人已逝,自己有泪也只能往肚子里流了。

  “这就是土匪的命运,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丢了性命,我绝对不能让安文也走上这条不归路,他已经有了大好的前途,绝不能让他再步上安武的后尘。”

  黄柔看了翟安文一眼,心中暗自下定决心。

  翟安文却在想着刚才嫂子的话,她说有日本人上门找翟大龙合作,愿意出钱出枪,帮着翟大龙抓到杀死大哥的凶手,还什么条件都没有。这世上哪有这样的好事?

  在大学学到了很多知识听过很多道理,翟安文渐渐明白了父亲常说的“小日本没安好心”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他们觊觎东北这片土地很久了,现在竟然没有条件的送钱送枪,一定是有所图谋。可是嫂子已经被仇恨蒙蔽了双眼,一心想要抓到杀死大哥的凶手,为此竟然愿意跟日本人合作。自己一定要说服父亲,绝对不能同意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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