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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nk小说网 > 洛名轩张沌 > 第100章 新居
 
“马长老要的是面子,洛明轩要的是认可。他给了他面子,他给了他留了条退路。”

“他告诉你的?”

“没有人告诉我。”

“自嫁给你我就感觉这世间没有你不知道的事。”

“但这一切都没有比你当时做的这个决定更英明。”

扑哧!孙岚抿着嘴笑。

笑够了,孙岚又说道:“山下传来消息,眀业城又有动静了。”

“又不是这一次两次了,闹够了就老实了。”仿佛看出了孙岚的担心,张沌递了枝樱桃给她,“你要是不放心,让混生去看看。”

“我今天抽空去看了一下云涛那小子的伤势,若是不出意外,经过洛明轩的调理,后天应该就能下床了。让混生与他一起下山吧。”说完,张沌摇头苦笑,说道,“本来认为师弟有分寸的,但到底是年轻人,下手难分轻重,夏时恐怕要老实一段日子了。”

“这样也好,省的他老是蹦达。”

……

“对不起,洛大哥,给你添麻烦了。”云涛在洛明轩身后小声的说道。

“放心吧,没事了。但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做任何事都不能把自己逼入绝境。”洛明轩说道。

“所以你任何时候都给自己留了条退路?”洛明轩身后突然传来张沌的声音。

“师兄。”

“嗯。留条路是好事,但你要知道什么时候该留。人的选择一旦多了,前进的概率就小了,胆子也就小了。”

“是,我明白了。”洛明轩说道。

张沌道:“我不是要你告诉我你明白了,而是要你自己知道你明白了。”

“恰好这次混生也要下山,你随他一起去吧。”

说着,张沌让出了身后的张混生,张混生身边站在孙岚,孙岚怀里还抱着个小女孩,张沅跟在张混生身后,漂亮的脸绷得紧紧的,小声对着孙岚说什么。

“师嫂。”

“嗯。”孙岚应道,“你和混生年纪相仿,平时应该多交流一些。”

“是,师嫂。”

“沅儿也要跟着去,你看……”孙岚转过脸看向张沌道。

张沌还没有说话,张沅抢着说道:“反正有大哥在,你们还怕我受欺负?而且修炼我一直也没有落下,到时间用不用得到大哥还不好说呢,爹你就同意吧。”

张沌看了一眼洛明轩,无奈的说道:“去吧去吧,真是女大不中留,到眀业城一定要听你大哥的话,最重要的是不管遇到什么事切莫胡乱插手,眀业城不像茗山,那里鱼龙混杂,谁都说不好最后是谁的地盘。”

“知道了,爹。谢谢爹。”张沅这才露出笑意。

张沌没有看她,而是郑重对张混生说道:“这次明业之行不像往日那样简单,切记小心行事,只要有必要,立即回来。”

“知道了爹,放心吧,孩儿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嗯。”

张沌看了眼天空说道:“既然这样,那就出发吧。早些到了早做安排。”

“爹,娘,保重!小雨,在家要听爹娘的话。”

“知道啦!我才不像某些人呢。”

“再说信不信我不带礼物给你?”张沅脸上微红,说道。

“师兄、师嫂保重!”

“嗯,走吧。”

考虑到洛明轩等人无法控物飞行,张沌特地准备了穿云舟,洛明轩站在负者手站在船头的张混生旁边。船外,雾气快速流过。

“我爹太聪明了,仿佛天下大事皆在他操纵之中。我怕这样会出事。”张混生说道。

“师兄学究天人,自然不会不明白这样的事。”

“是啊,但他身在局中,却非要跳出来,我怕他会看错。”

洛明轩没有说话。

“他也太自信了,于是习惯剑走偏锋。师叔若是得空应该劝劝他。”

“嗯,师侄放心。”

“这次眀业城可能不像往常那样平静,而茗山几无人可用,还望师叔早做准备。”

“谢谢师侄提醒,我会注意的。师侄此去也要万分小心。”

“嗯,我知道。”

说完,张混生哈哈大笑:“纵刀山火海又怎样,明业终究是我的地盘!”

……

山南水北为阳。

茗阳郡地处茗山之南,气候较之一观镇更加温和。所谓靠山吃山,茗阳郡对茗山的依赖明显高出一观镇太多。因为人烟较少,一观镇又是茗山脚下,虞国朝廷不愿触及这里,导致这一座镇拥有极广阔的土地,甚至比一些小的州郡还要大些,所以人民世代从事农桑,又因为灵气的缘故,镇上人员又少,人民择优而用,这里米谷的品质比别处更加优秀,所以每年朝廷都对这里大加征调,茗山上的人也得有人供养,农民反而吃不到自己种的米的现象十分常见,就像山上的两行茗茶,自己哪里舍得喝?

而茗阳郡要比一观镇占地小上一些,所以只能尽量的开垦山田,又因茗山这个特殊的存在,虞国皇帝只是派遣了数名戍边的士卒名义上戍边,其实哪里会有不开眼的人敢打这里的主意?

下了茗山走了大概十里的地方有个凹口,人们习称茗山凹,后来这里逐渐形成一个小的村镇。由于原来就有个集镇,就以此为基又扩大了规模,形成了方圆数十里最大的街虚。

洛明轩在这里停了下来。

张沌说的没错,这里确实有三间茅屋,却根本没有人来打扫,房基处的木头已经开始发黑,还长满了绿色的青苔;屋顶的茅草散发出浓郁的霉变气味,吱呀一声,打开了门,里面黑洞洞的,待适应了之后,才发现里面挂满了蜘蛛网,幸好地面就是泥土夯实了,否则必然可以看到深深的灰尘。

洛明轩下意识的依恋这样的地方,因为他曾经住过这样破旧简陋的房间。

四周都是原野,除了农忙时节,没有人愿意出现在这里,没有人帮忙,洛明轩只好自己动手。

到了傍晚,天气已经凉爽了许多,一人扛着锄头从山坡上哼着小曲慢慢走近,看到即将完工的新茅屋,急忙上来搭把手。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人们对土地的热情已经深入骨骼灵魂,尤其是对于这边陲山村来说,前面是高山,身后就是无界荒野,穷究一辈子的力量也难以走出去,是以形成安土重迁的观念。

终于把最后一块木板架上,那村民走到门槛处坐下休息。

“茗阳那边过来的吧?”那村民一边用袖子当扇子扇,一边问道。

虽然炎热的天气已经过去,但忙活一阵之后,人还是汗津津的。

洛明轩没有笑了笑没有回答。

村民四处打量了一眼,似乎想要找些水喝,由于这里靠近茗山,又长期没有人住,那里还有水井?

洛明轩把葫芦拿出来,笑着说道:“喝些酒吧。”

村民也没有客气,当下接了过去,拿到手里才发现这葫芦哪里是寻常看到一株藤上可以结几十个的葫芦,而是美玉制成的,突然间就觉得这葫芦重了许多。

“你们是想上山吧?”

云涛心想我们哪里是想上山?而是刚刚从山上下来。

没人回答,那人也不在意,自顾自说道:“我以前也看过别的人上山,嗯,年纪应该和你们差不多大。有的人上山后就再也没下来,有的人刚上去就下来了,却从来没有一个像你们这样坚持的。”那人小心的摩挲两下手中的葫芦,然后小心翼翼的把葫芦递还给洛明轩。

“大叔在这里很多年了吧?”洛明轩问道。

那人竖起四根手指,笑着说道:“我从落地到现在一直住在这里,前几天刚刚过了四十岁的寿诞!”

从他脸上那如同石缝一样的皱纹,哪里能看出他才刚过了四十岁的生日?

“大叔从来没出去看看?”洛明轩好奇的问道。

“出一趟山哪里容易哦。我们村上到现在还没有哪一个人走出过这座山。所以我们这里把乔迁都当作和婚嫁一样当作一生的大事。”他看了一眼洛明轩门前的杂草,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拍着脑袋说道,“你瞧我,我们这里谁家要是盖了新房子,十里八村都会送点礼物聊表心意。只是今天刚从山上下来,没啥好东西,剩下了几颗豆种,帮你种上吧。”

种完了豆,那人仿佛做了件十分伟大的事,拄着锄头笑道:“别看这豆小,可能结豆了,来年你看,绝对能收一小斗!”

“大叔看过神仙吗?”洛明轩问道。

“哪里看过哦。听村上的老人说他见过神仙,在天上打架,把天都震塌了,我们都说他吹牛。我们都知道山上有神仙,但谁能上去看看?”

“那你想不想上去看看?”

“想啊!谁不想?可这山太难爬了。”他看着眼前这座似乎比天还高的山,眼中流露出艳羡的光彩。

“好,等以后有机会,我若能学得一身本事,我带你去看看。”

“哈哈!我一定来!”

就这样,在这偏僻的山坳处,两个萍水相逢,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在这里相互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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