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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nk小说网 > 总裁的大懒猫 > 第二十七章 出现转机
 
  舒婷婷坐在自家的沙发上,舒佑年和谢雅安坐在她对面。

  舒婷婷美眸直勾勾地盯着舒佑年,舒佑年呢,则像一个刚刚挨过批斗的小孩,脊背直直的,双手放在膝盖上,坐的那叫一个板板正正,视线偷偷摸摸地扫过舒婷婷复又若无其事地看向别处。

  她早就和舒佑年说好了,不要把她想悔婚的事情告诉谢雅安,否则又免不了一番唠叨,这下可好,没几天的功夫就把她出卖了。

  “婷婷,听说你不想和云清结婚。”

  “听谁说的,是不是你那位三好老公?”

  谢雅安笑而不答。

  不得不说,岁月特别眷顾谢雅安。因为她的脸上一点看不出岁月的痕迹。明明四十多岁的年纪,却没有一丝皱纹,皮肤光滑细腻,透着些许红润。

  谢雅安在陪自家女儿逛街时,偶然遇到舒婷婷的几个朋友,总会被误认为是舒婷婷的姐姐。

  “这屋里有点热哈,我出去透透气。”舒佑年溜达着就出去了,这样也好,她们母女说起话来也方便。

  谢雅安坐到女儿身旁,拉起她的手,“告诉妈妈,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她的女儿她再了解不过,一心扑在事业上,对男女之情向来很淡然,若不是遇到喜欢的人,她是绝对不会反对这桩婚事的。

  “没有!”舒婷婷断然否定,可驼红色的小脸出卖了她,下一秒娇羞地低下头。

  “快告诉妈妈,究竟是哪家的少爷那么荣幸被我们家的宝贝女儿看上了。”谢雅安并不打算放过女儿,继续调侃道。

  舒婷婷的小脸红得仿佛要滴出血来,她从未见过女儿这般模样,这也就坐实了她有心上人这件事。

  “妈~”舒婷婷秋水般的眸子闪过一丝失落,“我和他没可能的,他已经结婚了。”

  是啊,他已经结婚了。可她就是本能地想要靠近他,不需要结果,只要能远远地看到他就足够了。这种感觉很奇怪,像是心里突然长了一块东西,时刻牵动你的心。

  这种感觉她以前从来没有过。她自己都不适应这样的自己了,但是,也不讨厌这样的自己。

  听到自己的女儿喜欢一个已婚男士,谢雅安的脸色一下子难看起来。她的女儿一向优秀,可不能当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

  除非……那人足够优秀……

  “能告诉妈妈,你喜欢的是哪家的公子吗?”

  她们母女之间向来无话不说,而且舒婷婷也不是那种扭捏的女生,喜欢就是喜欢,尽管他们没可能在一起,尽管这份爱只能深埋心底。

  “是云风哥。”

  到目前为止,谢雅安是唯一知道这个秘密的人。不知为何,说出“云风哥”三个字以后,她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这个秘密就像一座大山,压得她喘不过气,她终于不用再小心翼翼地守护这个秘密。

  谢雅安听到这个消息只有一丝吃惊,旋即转为平静,秋水般的眸子忽明忽暗。

  云风?沐云风?就是沐之雄的大儿子,现任沐氏集团的总裁,以后有百分之七十甚至更大的几率接替沐之雄董事长的位置。

  当初,若不是李贵芳在她面前极力吹嘘自己儿子的好,说他将来会子承父业,还把沐云风贬低地一文不值,她也不会将自己的女儿许配给沐云清。而且当时,据谢雅安了解,沐云风很少与家里来往,沐之雄对这个儿子也很少搭理。有谁能想到,沐云风大学一毕业就被沐之雄委以重任,还在沐之雄生病住院的这几年让集团整个上升到一个惊人的高度。

  可想而知,他担任董事长一职的可能性有多大。

  沐云风结婚一事,她略有耳闻,她还听说李贵芳在婚礼上出了一个很大的糗,新娘是临时更换的,如同儿戏一般。

  “妈,妈!你有在听吗?”舒婷婷看到母亲一声不吭地坐在那儿不禁发问。

  谢雅安收回思绪,“妈在听,也许这件事还有回旋的余地,他们结婚时你人在国外,我和你爸又刚好出差,不过我听几个朋友说起过,这场婚礼举行地很随便,我想……”

  没等谢雅安说完,舒婷婷迫不及待地说出自己的猜测:“妈!你是说他们可能并不相爱,只是出于某种原因……”

  “妈也只是猜测,刚好过些日子我要和你贵芳阿姨去美国看你伯父,到时候我再跟她打听打听。”

  “谢谢妈!”舒婷婷高兴地挽过她母亲的臂弯,枕在她的肩膀上,“我就知道妈对我最好了!”这十多天的疲惫因为这一消息的到来瞬间烟消云散。

  五年前,晴空刚上大学那会儿,他们姐弟就从老家搬出来,在这座城市落了脚,并且在城郊租了一处二十多年的老房子住。听房东说,这座房子是当年老两口当老师时,国家给发的,市里本来打算把这里拆掉盖市政府,结果有几个老太太死活不让动,拆迁的机会就错失了。后来,这里就变成了经济开发区,几处老房子也就无人问津了。

  房子老是老了点,可离晴空的大学很近,而且价格也便宜,加上本市交通发达,晴天到市区工作也用不了多长时间。虽然那个时候他们的确穷得叮当响,可晴天和晴空最看重的却不是房子的价格,他们看中的是房子的设计。两层小楼,独立的院落,像极了自家的老房子。

  那种古朴充满了家的味道,令人心安。

  以前,老家有很多亲戚,可最后他们都搬去了城里。晴天不懂,为什么他们宁愿用自己的余生去偿还沉重的贷款,也不愿留在家乡。这里那么美,有漫天的繁星,有寂静的街道,有邻里的家长里短。

  晴空上学期间,只有周末可以回来,其余时间都是晴天一个人住,难免冷清,还有点吓人。于是,晴天就在院子里养些小鸡,养养花草,弄点生气出来。后来发现这附近的黄鼠狼实在太猖狂,她养的鸡仔三天两头被叼走,而且鸡和花草完全不能共生,最后只得把剩下的鸡吃进肚子里,独留花草院里生。

  只有在这样的地方生活,晴天才能感觉到自己是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台每天重复相同动作的机器。在这里,远离喧嚣,远离浮躁,远离勾心斗角,她可以慢下来,静下来,看看书,做做画,浇浇花,生活还是很美好。

  后来,晴空毕业了,本以为可以天天见面,没曾想忙成狗,周末也不得闲。这不,要不是今天回家看看,他连晴天几月未归都不知道。

  “晴天,你死哪里去了!你知不知道家里的灰尘都可以用来栽花了……”

  “什么?你再说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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