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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nk小说网 > 私人订制的总裁金兰殊宋风时 > 第二十三章
 
天亮了。

宋风时睁开眼睛的时候,金兰殊已经离开了。

金兰殊总是很忙碌。

宋风时是知道的。

但他醒来看着床畔上那个没有了余温的、却残存着皱褶的位置,依旧是禁不住心中失落。

可是那真是不合适。

宋风时想,自己可不能要求太多了。

而金兰殊作为床伴,对他已经算够意思了。

宋风时想着接下来的培训不知该怎么办,然而,组织者来到了宋风时的房间收资料,看见他生病了,便告诉他接下来的培训可以不用去,请他好好休息。

宋风时也乐得轻松几天。

接连几天,金兰殊都有定时发信息给宋风时:“能走路吗?”

时间很固定,就像是调了闹钟的定时信息一样。

其实宋风时伤得也不重,躺两天就好了。于是,康复了的宋风时回复:“能走路了。”

金兰殊说:“那你走两步我看看。”

宋风时真的觉得金兰殊这个人说话没谱儿。

可是,更没谱儿的是宋风时还真的奉陪,跟他连了视频,走了两步给他看。

金兰殊看到宋风时能走路了,便关掉了视频,说:“还真的能走。”

宋风时真的觉得:金兰殊这脑子……都不知怎么当上总裁的!

宋风时不觉想起当年金兰殊提起的那个上司。

“好像是叫舒默克吧?”宋风时当时就因为金兰殊的话而关注了这个人,因此有印象。最近也有在一些业内的报道里见过这个名字,印象便次次加深了。舒默克和金兰殊一样是青年才俊,年纪轻轻就在夔龙集团内部当上了总裁,因为是在总部当差,实际级别其实比金兰殊还高一些。许多人都知道,金兰殊是舒默克一手带起来的。不是舒默克的话,既没有家世、也没有情商的金兰殊亦很难走得那么顺利。

之前,夔龙集团收购百年奢侈品牌“吕氏”成功。

舒默克向夔龙大老总力荐让金兰殊当吕氏的行政总裁。老大亲自面见了金兰殊,商谈了一个小时。结束之后,老大表示更倾向于起用一个资历更深的职业经理人。

舒默克半夜去拦住老大的车,问他:“为什么不选择金兰殊?那个职业经理人只会墨守成规,没有办法将垂死的吕氏做起来的!”

老大回答:“这么说吧,他确实挺年轻也很有想法。可是他也太祂妈讨人厌了。我一想到要给这家伙开千万美元的年薪,我就过不了自己那一关。”

舒默克心想:你以为我自己那关就很容易过吗?

可是,舒默克仍认真说道:“你看,金兰殊高傲又世俗、美丽又可恶,这还不适合做奢侈品吗?”

老大竟无言以对。

舒默克扶着车缘,说:“老板,我今天脑袋就放这儿了!人头担保!他做不成,我就去死!”

老大笑了:“那你祂妈去死吧!”

说完,老大油门一踩,车就飞驰出去了,扶着车边的舒默克摔了个狗吃屎。

可是,第二天,老大还是宣布让金兰殊去吕氏当行政总裁。金兰殊表现不俗,将吕氏的销量带了起来。于是,当夔龙收购宝梵琉时,老大又让金兰殊去了宝梵琉。而好不容易做了起来的吕氏则交给了老大的亲儿子打理,真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不过,老大也安抚了金兰殊,应承了只要把宝梵琉做起来,夔龙旗下所有亚洲品牌都归金兰殊。

金兰殊对老大的决定心怀不满,也写在脸上,只说:“别说这些没用的,我不相信承诺。先讲好我去宝梵琉之后的薪资和期权怎么算吧。”

老大被他噎住了,心想:妈呀,老早说舒默克人脾气好,我还不信。现在看来是真的,不然怎么和这人相处了那么多年呢!

金兰殊的性格,真是非常讨人厌呢。

宋风时甚至怀疑自己是全世界唯一一个那么迷恋金兰殊的人吧!

难道还会有和他一样的自虐狂吗?

不过也很难说,为了美好的东西而自虐、而卑微,仿佛也是某类人的本性。

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面包都吃不上还勒紧裤头去买手提包的人了。

这也许就是奢侈品的魅力。

稀有、珍贵、美丽、爱答不理。

宋风时叹了口气,心里又心心念念地惦记着金兰殊。

金兰殊最近也不知在忙什么呢。

宋风时极为想念他,便想找个借口见见他也好。

恋爱中的人是很擅长去想出约见对方的借口的。

因此,宋风时很快就想到了一个。

“他不是请我去了夜游罗浮宫嘛。”宋风时将手指交握,看着镜中的自己,自言自语,“那我也得回敬个什么才行……嗯,要是说等价的那肯定办不到……”

既然买贵价的回礼是肯定办不到的,不如就做手工的。

宋风时上网搜索了一下什么手工回礼比较合适。

围巾?不,太亲密了。而且,我也不会织围巾,弄出来不好看,肯定被他这种穿惯好的嘲笑。

弄个吃的吧,反正他的舌头也不灵,以前给他随便做点啥他都爱吃的。

宋风时便找了一个口碑不错的手工蛋糕店,预约了一节做小蛋糕的课。那个手工烘焙坊在露天市场附近,宋风时便大早起来,租了辆巴黎街头常见的公共自行车,一路穿街过巷的骑到了露天市场。

露天市场里早已开满了摊铺,大大小小的菜篮子上堆满了颜色饱满的水果蔬菜,看着就让人心情愉悦。

宋风时放下了自行车,在市场里一边步行,一边哼着歌,根据手机地图的指示去寻找那家隐藏着小巷的店铺。

他在小巷子里左拐右拐的,忽然听见了熟悉的声音从转角传来——好像是金兰殊的声音?

宋风时的心一下就提起来,像是做贼一般的下意识躲进了巷子里。

他探头看着,发现自己并没有听错。

金兰殊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与一个戴着意大利式礼帽的男子并肩走着。

“好眼熟……这个人是……”宋风时仔细一看,心中一紧,“就是舒默克?”

舒默克对金兰殊说:“这次的项目做好了,我用人头担保……”

金兰殊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你的人头都担保了多少次了?”

舒默克笑着熟稔地把手搭在了金兰殊的肩上,亲昵地说:“为了你,多少次都无问题。”

宋风时看着二人消失在拐角处,脑子里却一直回荡着刚刚舒默克的话。

只是宋风时没看到,金兰殊很快就将舒默克的手拨开,露出了嫌弃的表情。

舒默克也是无所谓的。这些“花言巧语”都是信手拈来,不用思考就直接说出来了,怎么都无所谓。

金兰殊习惯了舒默克这种性子,也不把这个当“职场骚扰”,亦无所谓。

只有云里雾里的宋风时有所谓。

很有所谓。

宋风时僵在当场,脸像是被打了一样,火辣辣的。

手里握着的手机屏幕忽然一闪,亮出一条短信息:“刘易斯:小宋,今日的茶会,希望能见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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